代理加拿大

2012年3月4日 in 新闻专递
加拿大的原始居民为印第安各民族以及北极地区的因纽特人(统称为加拿大原住民),这些民族在至少一万年前便在加拿大居住。欧洲人第一次探访加拿大是在大约1000年左右,当时来自北欧的维京人领袖莱弗·艾瑞克森(红胡子埃里克之子)曾在加拿大纽芬兰一带建立村庄,但不久后该定居点便被淹没在印第安人之中了。更持久的殖民活动是在16世纪和17世纪左右由法国人开始的。

在这片被称作新法兰西的土地上,法国殖民者与英国殖民者之间发生了持续的战争,而最终以英国殖民者的胜利而告终,1763年的巴黎和约使加拿大正式成为英属殖民地。在美国革命之后,许多英国保皇党人从新成立的美国移民到加拿大。英属北美条约通过之后,英国政府在1867年7月1日建立了加拿大联邦,并允许其自治,由英裔和法裔殖民者共同统治。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案和1982年的加拿大宪法逐步巩固了加拿大的独立地位。

在20世纪下半叶,一些魁北克的法语省民请求独立,但是两次全民公决(1980年及1995年)中独立一方以40%及49.4%的得票率惜败。之后,加拿大修改了相关法律,清晰法案规定在魁北克全民公决中所提出的问题足够明确且得到明显多数的支持时,魁北克可以与加拿大政府进行脱离联邦的协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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